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资质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部署,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对2021年第12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试点下放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示主要涉及试点下放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部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事项。省住建厅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以及试点下放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申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业绩等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核。
一、公示主要内容
1. 公示对象:2021年第12批申请试点下放事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且已完成受理审查的企业。
2. 公示内容:企业名称、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审查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及简要理由)。
3.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审查意见概况
本批次审查意见显示,大部分申请单位能够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审查意见为“同意”。部分单位因技术人员配备不达标、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省住建厅已对不同意的事项说明了具体原因,相关企业可根据意见进行补正或调整后重新申报。
三、社会监督与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均可向省住建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省住建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予以核准。
四、意义与展望
此次审查意见的公示,是江苏省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改革、落实简政放权的重要环节。通过将部分资质审批权限试点下放,旨在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住建厅将持续完善资质审批与监管体系,引导勘察设计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为全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相关企业及社会公众可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询详细的公示名单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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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3: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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