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勘察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勘察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法律文件。一份内容完备、权责清晰的勘察合同,对于控制项目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至关重要。本文将结合常见的合同框架,对其核心条款与实践要点进行解析。
一、 合同双方与工程概况
此部分需明确发包人(委托人)和勘察人(受托人)的完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确保主体适格。工程概况则应清晰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规模、特征、勘察阶段(如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明确的项目范围和依据是后续工作的起点。
二、 勘察范围、内容、技术要求与工期
这是合同的核心技术条款。双方应详细约定勘察工作的具体范围、需执行的勘察项目(如测量、勘探、测试、分析评价等)、提交的成果文件(勘察报告、图表等)及其深度要求。技术要求需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工期应明确日历天数,并约定开工、延期及暂停勘察的条件与程序。
三、 勘察费用、支付方式与变更
合同应明确勘察费用总额或计费方式(如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预算包干、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等)。支付方式通常分阶段进行,例如合同生效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支付大部分款项,工程验收后结清尾款。对于因工作量变化、标准调整或发包人要求变更导致的费用与工期调整,应约定处理原则和确认程序。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五、 勘察成果的提交与验收
合同需约定提交成果文件的份数、时间。验收条款应明确验收的标准(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程序、期限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如限期免费补充勘察或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 违约责任
这是风险控制的关键部分。应针对双方可能的主要违约情形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例如:发包人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因发包人提供资料错误或未提供条件造成勘察返工、停工、窝工的损失承担;勘察人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损失赔偿及责任;勘察人逾期交付成果的违约金等。违约金比例或计算方法应在合理范围内明确约定。
七、 争议解决与其他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仲裁或诉讼)及管辖地需明确约定。合同通常还包括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归属(勘察成果的知识产权一般归勘察人所有,发包人可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不可抗力、通知与送达、合同生效与终止、份数等通用条款。
实践要点提示:
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双方应秉持审慎原则,充分沟通,将合作预期以严谨、清晰的条款固定下来,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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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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